食藥署開始實施國人帶藥回國採總量管制

大家到泰國旅遊應該不少人的必買用品,包含生活用藥、酸痛藥膏、胃散、防蚊藥品,甚至有的人還會在購物站買蛇精解毒粉之類的奇怪又高貴的藥品,亞洲人出國愛買藥,不論泰國、日本、韓國都一樣。哈)))

但要注意的是,除了自己買,幫別人帶回來的藥品有數量的限制外,還要注意購買金額,超過兩萬元以上回來過海關要申報。過去大家很少注意這些規定,畢竟是採抽查制的,就小資族出國玩,到泰國血拼,其實不會買超過兩萬吧?除非有逛精品店之類的。

以前在網路上傳說出國不能買泡麵回台灣,不過早已放寬標準,現在帶泡麵或拉麵,就有含有「肉醬包」、「肉片包」都能入關。

出國帶扭蛋被海關沒收

2017/06/07新聞:遊日狂轉扭蛋 回國竟遭查扣

鍾先生上個月赴沖繩遊玩時狂轉扭蛋,最後一共帶了價值約新台幣1萬7千元的200顆扭蛋回來,雖然沒有超過免稅額2萬元的門檻,卻在返國時遭到台灣海關查扣多達170顆,令他相當錯愕。其實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的《商品免驗辦法》的規定,玩具類商品的免驗標準為:每次每款最多只能攜帶5種,而且總價值得在1千美金以內:若單價超過1千美金以上則僅能帶回1件。所以,鍾先生特地帶回來的這一批扭蛋才會慘遭查扣。

韓國買人蔘出回國免稅額超過2萬元

最近有則出國消費新聞,民眾跟團到韓國旅遊,在購物站被說服買了2盒約8萬元的人蔘,搭機回台灣時被海關攔下檢查,因為出國購物攜帶回國免稅額2萬元,超過了6萬元要補繳稅金,高達2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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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國購物攜帶回國免稅額2萬元1

旅客帶著出國血拼的戰利品回台灣,要留意購買的物品總價值是否超過《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》規定的2萬元免稅額度,一旦超過,入境時又未主動申報,遭海關人員查獲,貨品將全數沒入,要不就得依海關查價加上補稅後買回。

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稽查組組長卓錦輝表示,旅客入境准予攜入完稅價格總值2萬元以下的自用及家用物品,除香水、口紅、化妝水等免稅商品外,攜帶返國的名牌包價值若超過2萬元就須申報,未依規定可依《海關緝私條例》沒入,或旅客待海關查價後,連同此價格加上物品申報稅率等補稅後買回,若不願買回,沒入貨品將公開拍賣供民眾競標。  

攜帶各式物品入境規定及稅額

.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,總價值逾免稅限額2萬元台幣時,須填報「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」

.超過免稅額度時,應選擇紅線申報櫃檯入境

.若隱匿未申報(走綠線櫃檯通關),已涉逃漏稅,得沒入貨物或依海關查價加上補稅後買回

.旅客若不清楚攜帶物品是否超過免稅額,建議至海關櫃檯主動詢問確認

旅遊常攜帶物品申報稅率:

.衣服、鞋子:10~12%關稅+5%營業稅

.手提包:6~6.7%關稅+5%營業稅

.3C產品:手機、平板、筆電等雖為免稅商品,仍須繳納5%營業稅;而錄放影機、相機則須繳納5%以上關稅,視每項商品稅率規範而定

引用來源:買人蔘回國要申報? 買8萬得補繳2萬稅 TVBS新聞網攜帶物逾2萬元 須申報

食藥署開始實施國人帶藥回國採總量管制36瓶

出國時進出台灣海關須知,現金不能超過新台幣10萬,香菸只能帶1條,出國購物攜帶回國免稅額2萬元。

帶藥買藥請注意:食藥署開始實施國人帶藥回國採總量管制,不超過36瓶,隱形眼鏡購買同度數以60片為限制,中藥則由0.6公斤修改為1公斤。行李箱打開,總共上限為36瓶,其中保健食品、維他命等錠狀、膠囊狀食品,也在限量範圍內,每種最多十二瓶,總數不得超過36瓶(盒、罐、包、袋)。由此可知道,若買泰國五塔散一打,不要選10多元小瓶的,要買30多元的大瓶的,哈)))

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戴雪詠說,民眾若事先預期會攜帶超量,可在入境3天前向食藥署申請,否則在入境時仍會遭沒入;若帶回藥品販售,依《藥事法》最重可處10年有期徒刑,得併科1000萬元罰金。

新聞:買藥回台 放寬至36瓶 維他命 萬金油 正露丸皆可

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網站:http://www.fda.gov.tw/TC/index.aspx

食藥署國人帶藥回國採總量管制

財政部關務署 連結:修正「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」第四條附表

業務服務電話:(02)25505500 分機:2116

海關免付費單一服務電話0800-005-055

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四條附表修正總說明

1.西藥:以一年使用量為原則估算,非處方藥每種至多十二瓶(盒、罐、條、支)為原則,合計不超過三十六瓶(盒)為限。另基於各國對於處方藥均要求攜帶處方箋(或證明文件),因此攜帶處方藥而未攜帶醫師處方箋(或證明文件),以二個月用量為限;攜帶處方藥及醫師處方箋(或證明文件),不得超過處方箋(或證明文件)開立之合理用量,且以六個月用量為限。另針劑產品均須攜帶醫師處方箋(或證明文件)。

2.中藥材及中藥製劑:將中藥材由原先零•六公斤放寬至一公斤,並增列中藥材及中藥製劑於限量外攜帶入境之中藥材及中藥製劑(藥品),應檢附醫療證明文件(如醫師診斷證明),且不逾三個月用量為限。

3.錠狀、膠囊狀食品:考量民眾出國旅遊攜帶及使用需求,並依國人出國頻率/期間、使用習慣等綜合評估,放寬為「每種至多十二瓶(盒、罐、包、袋),合計以不超過三十六(盒、罐、包、袋)為限」。

4.隱形眼鏡:考量民眾出國旅遊攜帶及使用需求,並依國人出國頻率/期間、使用習慣等綜合評估,放寬為「單一度數六十片,惟每人以單一品牌及二種不同度數為限」。

「病人隨身攜帶管制藥品入境出境中華民國」申請,請洽詢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。

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:customs.gov.tw/public

食藥暑官方說明:www.fda.gov.tw

食藥署:個人輸入自用藥品規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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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約翰的泰國自由行:部落格文章分類曼谷旅遊懶人包清邁自由行攻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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