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店外必有撿屍2

 今天在朋友臉書上看到這則新聞分享,一開始沒搞懂『撿屍』的意思,現在年輕用語真的是…很有創意。只是這則新聞好寫實,年輕人也好坦白呀!

真不知該說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默契良好?還是說…太過度自我放縱,不尊重自己的身體?

網路流傳已久的「夜店撿屍體」,意指男人把路邊喝到爛醉的女人撿回家,撿回家做啥?當然是做「趁人之危」的事。台北的信義區夜店林立,網路上熱烈討論著「凌晨過後經常上演男女激吻、嘔吐、大叫、狂哭等各種失態戲碼」,衍生「男愛撿、女被撿」的性愛關係。

夜店外必有撿屍1
北市信義區夜店林立,凌晨過後經常上演男女激吻、嘔吐、大叫、狂哭等各種失態戲碼,並衍生出「男愛撿、女被撿」的性愛關係,網友甚至以「撿屍大道」形容信義區一帶,引發熱烈討論。
所為「撿屍」,就是撿路邊醉到不醒人事的女子回家,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自稱一年「撿屍」30人的大衛說,「撿屍」的原則是「三不二有」,即「不找有男伴」、「不請同類酒」、「不過夜」,「有酒量」,「有子彈(錢)」。
他表示,「撿屍」分為「全屍」和「半屍」,前者指醉到不省人事的女生,「有屍臭味酒味,還會吐,很噁心」;後者約七分醉,「仍有知覺,做愛時會更主動。」
一位自稱在國內外被「撿」過七次的女子說,她自認不會醉,但常在意識模糊下被摸、被吻,「早上醒來,全身光溜溜躺在別人房間,有時根本不知道對方是誰!」
警方指出,女性上夜店應多加注意自身安危,避免落入陷阱;男性則要小心事後被告,或被設局仙人跳。法界人士表示,如果故意將女方灌醉後發生關係,即違反對方意願,已構成妨害性自主,女方若事後反悔提告,男性可能吃上官司。

夜店外必有撿屍直擊英國陰屍路
其實,撿屍大道不只台北有,舉個英國的例子,去年9月一家酒吧外的景象就宛如「陰屍路」。

這是2011年9月27日,在曼徹斯特瓦令頓的「Showbar」酒吧,推出超級優惠價,只要付入場費5英磅(約235台幣),喝半品脫(236毫升)啤酒只要10便士(約4.5台幣),便宜又大碗的價格吸引數百名男女學生族群蜂擁而至。
在瘋狂暢飲的激情過後,攝影師捕捉到酒吧外的混亂場面──女孩用包包當枕頭、直接睡倒在路邊;女孩摔在路上,她的朋友拉也拉不起;半醉的男女當街激吻擁抱,磨蹭著火熱的身軀……。


原文網址: 夜店外必有撿屍大道? 直擊英國陰屍路

 男女醉激情 北市信義區成「撿屍大道」 | ETtoday社會新聞 | ETtoday 新聞雲 

一股「撿屍」的社會現象,在批踢踢BBS站(telnet://ptt.cc)引發討論,更有網友以「撿屍大道」形容北市信義區一帶,深夜過後,男女在酒精催情下,陶醉於­「男愛撿、女被撿」的性愛關係,多名曾玩過「終結一夜單身」的男女,向《蘋果》自白心態。但警方勸告女性,要適當保護自己,避免嚴重後果,同時警告男性,小心墜入性陷阱。
北市警局婦幼隊隊長邱子珍指出,夜店暗藏不可預知危險,女性被搭訕應多加注意,避免落入危機。同時警告,男性小心事後被告,或被設局仙人跳,警方就曾偵辦相關案件。 
宅神朱學恒批評,「把爛醉的人搬走,應該叫殭屍獵人,女生當屍體,是放棄自己的人生。」有兩性專家直指,不留情感的激情,只能稱為「一夜性」。 

性病懷孕風險大
嘉義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教授王以仁呼籲,年輕人要多想想,除了性病、懷孕等風險,荒唐行為可能對未來的婚姻、事業、前途造成影響。
北市信義區夜店林立,每周三、五、六吸引近三千名男女徹夜狂歡。《蘋果》連續一個月觀察,發現凌晨過後,滿街男女盡是癱坐、大叫、互擁、忘情激吻,甚至當街嘔吐、狂哭、上­演各種失態戲碼!
所謂「撿屍體」,即男生把女生灌醉,再帶走「續攤」。朱學恒對網友描述「滿地都是屍體可撿」,感到匪夷所思!他認為「不固定性伴侶風險太大,竟有人要抽負面樂透彩!」但玩­家卻認為,撿屍過程與召妓不同,有不可預知成功與否的征服快感! 

有屍臭味還會吐
自稱一年曾撿過三十人紀錄的大衛說,「全屍不要,只撿半屍。」所謂「全屍」,就是醉到不省人事的女生,「半屍」約七分醉,「全屍有屍臭味(酒味),還會吐,很噁心,半屍雖­然醉,仍有知覺,做愛時會更主動。」大衛表示,撿屍有「三不二有」原則,「三不」就是「不找有男伴」、「不請同類酒」、「不過夜」,「二有」,即有酒量,有子彈(錢)。但­他曾差點出事,「有次跟妹過夜,隔天醒來,她開口要五萬塊,最後一萬元解決。」
撿過二十多個女生的小K說,「屍體」都是男生灌酒製造出來,「把女生灌個七八分醉 ,通常都能成功帶走!」他表示,跳舞時會摟腰測試,「不排斥又答應續攤,就是可以帶回家囉!」另外,愛在凌晨三時後出動的C先生則表示,PUB的女生比較愛喝,「若想對方­醉的更快,會請特調酒!」 

「常光溜溜醒來」
二十七歲的D小姐表示,「這種事一個巴掌拍不響!」被撿過七次,其中包括在國外,「早上醒來,全身光溜溜躺在別人房間!」她雖自認不會醉,但常在意識模糊下,被人摸、激吻­,「有時根本不知道對方是誰!」
律師陳世偉表示,若故意將女方灌醉後發生關係,即違反對方意願,已構成妨害性自主,就算彼此願意,萬一女方事後反悔提告,男性仍有風險。

夜店撿屍術語
●撿屍 將喝醉的女生帶走
●全屍 喝醉且無意識的女生
●半屍 喝醉但有意識的女生
●撿骨師 專門帶走喝醉女生的男生
●酸辣湯 嘔吐物
●扛大豬 把醉到無意識、癱軟的女生扛走
●放生 男生最後不忍帶走喝醉女生的行為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採訪整理

新聞來源:蘋果日報,直擊 撿屍大道 男女醉激情「半屍做愛更主動」恐觸性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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