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入境國內外,若是喜歡隨身帶大筆現金、外幣,要注意台灣相關規定,洗錢防制全民一致,以免超帶現鈔被沒入國庫,得不償失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醒民眾「出入境誠實申報」:通關攜帶、貨物運送、快遞、郵寄也要注意,未申報及申報不實會被沒入或處以罰鍰。
對我們一般小市民出國遊玩,其實不太可能違反規定,所以不會注意內容,對吧?出國身上帶超過30萬台灣幣的外鈔,這…多怕被搶,哈)))
2017-06-08新聞: 出入境新制大鬆綁 自用的鑽石、寶石、白金不必申報,有了一些草案和新討論,近期可能有所改變。財政部官員表示,主要是考量不擾民、不影響正常通關作業及兼顧海關可評估洗錢風險狀況後,作「放寬」調整,將呈報部長許虞哲核定後,近日正式對外公告。昨日會議的結論為:一、定義有被利用進行洗錢之虞的物品範圍,是指「超越自用目的」的鑽石、寶石及白金。因此,國人出入境,自用的珠寶就不必申報了。二、有洗錢之虞物品申報的價值由草案的逾等值1萬美元,放寬為逾等值新台幣50萬元。官員指出,這是比照銀樓購買黃金等逾新台幣50萬元要列管標準。三、可攜帶的黃金價值限額,從1萬美元恢復為目前的2萬美元。新台幣則維持草案規定,攜帶超過10萬元現鈔,如果沒有主動申報,超額部分由海關直接沒入,申報不實,超過申報部分由海關沒入。至於外幣、有價證券也維持等值1萬美元以上要申報,人民幣限額也維持2萬元以上要申報。
通關攜帶相關物品,應誠實申報:我可以帶多少台幣及美金入出境?
1.新台幣現鈔面額超過100,000元
2.人民幣現鈔面額超過20,000元
3.外幣現鈔或有價證券總面額或總價值魚等職10,000美金
4.黃金或有被利用進行洗錢之虞之物品超過一定金額以上
如果攜帶總額超過1萬美元以上的外幣現鈔,需要向海關登記。配合《洗錢防制法》修正,除了高額外幣之外,超過新台幣10萬元現鈔,超攜折算金額2萬美元(約新台幣60萬元)的黃金、裸鑽等物品,也都需要向海關辦理申報。
財政部關務署已公布將新增「出入國境者攜帶新台幣10萬元之現鈔,或總價值達1萬美元以上之黃金及有被利用進行洗錢之虞之物品,均應向海關辦理申報」之規定。因此,如果旅客出入境時,攜帶總價值逾新台幣10萬元現鈔、總價值逾等值 1萬美元外幣、香港或澳門發行的貨幣現鈔、逾 2萬元人民幣現鈔,與包括無記名之旅行支票、其他支票、本票、匯票,或得由持有人在本國或外國行使權利的其他有價證券,皆需向海關申報。
除此之外,民眾若攜帶黃金、珠寶等首飾,或有被利用進行洗錢之虞的物品,要注意價值數額。黃金折算金額為2萬美元(約新台幣60萬元),鑽石、白金及珠寶等折算金額在新台幣50萬元以上者,都需要向海關申報。要出國的旅客們千萬要注意,如果未依規定申報或申報不實者,海關會針對超量部分的物品進行封存或處以罰鍰,不僅造成自身麻煩,還會有所損失。
桃園國際機場- 出境申報
黃金 旅客攜帶黃金出入境皆應向海關登記,黃金價值超過2萬美元,應先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輸出入許可證再至海關申報。
外幣 超過1萬美元或等值之其他外幣應報明海關登記。攜帶超額未申報者,超過部分應予沒入。
有價證券 攜出及攜入有價證券總面額達等值1萬美元者,應向海關申報。未依規定申報或申報不實者,科以相當於未申報或申報不實之有價證券價額之罰鍰。
新台幣 新台幣10萬元為限,如攜帶超過限額時,應在出境前先向中央銀行申請核准,持憑查驗放行;超額部分未經核准,不准攜出。
人民幣 人民幣2萬元為限,如超過限額時,雖向海關申報,仍僅能於限額內攜出;如申報不實者,其超過部分,依法沒入。
結匯 每年美金500萬元,但每次不超過美金100萬。
旅客行李通關 /旅客攜帶金銀外幣及台幣出入境限量規定
查詢網址: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:http://taipei.customs.gov.tw
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-311-006查詢
●各國出入境應申報有價物攜帶限制
台灣:黃金總值超過美幣2萬元、超過美幣1萬元、超過新台幣10萬元、人民幣2萬元為限、有價證券。
日本:現金、支票等有價證券合計金額超過100萬日圓。
南韓:價值金額超過1萬美元對外支付方式(本票、匯票、信用狀除外)、國內貨幣(韓元)及標示為韓元貨幣旅行支票。
泰國:入境沒有金額限制(落地簽需備有1萬泰銖財力證明);出境現金超過入境攜帶現金時則需申報。
新加坡:攜帶超過3萬新元或等值外幣。
美國:超過1萬元現金、旅行支票或其它等值外幣現鈔、證券。
歐盟:隨身攜帶1萬歐元(或超過)現金或其他等值貨幣。
中國大陸:人民幣現鈔超過2萬元,或外幣現鈔折合超過5千美元。
提醒:若有變動,請依官方最新公告為準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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